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袁宗江,刘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鹏:本院受理原告袁宗江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赫章县人民法院可乐人民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领取判决书之日或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