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范涛,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高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221民初120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范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高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晋0221民初1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