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徐以鑫,李洪艳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黔0602民初405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李洪艳:本院受理原告徐以鑫诉被告李洪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2)黔0602民初405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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