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慧琼, 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2302民初1948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慧琼:本院受理原告云南禄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慧琼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云2302民初19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