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树力, 贡山县东方商务酒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3324民初228号 |
案由 |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树力:本院受理原告贡山县东方商务酒店诉被告李树力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3324民初2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