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萧光家具有限公司 ,常熟市正丰电气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米超力贸易商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宁01民初10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萧光家具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米超力贸易商行、常熟市正丰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原常熟开关厂)与被告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上海萧光家具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米超力贸易商行、常熟市正丰电气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2022)宁01民初10号纠纷一案。因多方查证无法确定你们的送达地址,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洁司法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区二楼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