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潘立华, 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潘立华: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潘立华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潘立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支付12287.34元;二、驳回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