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深圳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莫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08民初8741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原告苏州莫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08民初87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北京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莫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171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1714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被告深圳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43元、公告费750元,合计1093元,由被告深圳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共同负担并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原告(原告同意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本院不再另行退还)。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