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危京舟,谭艳芬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0122民初679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谭艳芬:本院受理原告危京舟诉被告谭艳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122民初679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等材料。原告诉请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85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违约金12403.2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31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1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