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赵静,马桂连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内容
马桂连:本院受理原告赵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4月18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