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青湖,李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1021民初1346号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许青湖诉被告李鹏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晋1021民初13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许青湖12万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