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应军, 云南杰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云南杰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应军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撒营盘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望你公司按时到庭应诉,若无故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