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其录,贾奋明,贾国凤,董华荣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贾奋明、贾国凤: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其录诉被告贾奋明、贾国凤、董华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贾奋明、贾国凤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二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不按时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