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林,黄彩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222民初2292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彩林:本院受理关于原告王林与被告黄彩林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222民初22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王林与被告黄彩林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王林负担(已交纳)。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既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