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娄方容,魏世财,魏钰林,王江荣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人民法院
内容
王江荣:本院受理原告娄方容、魏世财、魏钰林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魏世财工资1580.00元、支付原告娄方容工资4350.00元、支付原告魏钰林工资13640.0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3、原告已支付的律师费3000元由被告支付。);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包括在30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公告期满3日后(遇休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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