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华芬,刘鹏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云0324民初69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鹏权: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华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云0324民初69号,定于2022年4月20日下午15时在罗平县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起诉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请你准时到庭应诉,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