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熊云,卢敏, 金沙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523民初396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熊云、卢敏:本院受理的原告金沙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由于无法向你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23民初39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