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曾随勇, 云南禹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金平县勐桥金丰农药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2530民初103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曾随勇、云南禹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平县勐桥金丰农药店与被告曾随勇、云南禹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530民初103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