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曾红君,莫伟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云2501民初1408号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人民法院
内容
莫伟:原告曾红君与被告莫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2501民初1408号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莫伟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曾红君劳务费21000元。案件受理费350元,由原告曾红君负担50元,被告莫伟负担300元;公告费(以实际票据为准)由被告莫伟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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