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林,白宇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9)晋0213民初3589号,(2021)晋0213执恢282号之一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白宇:本院受理申请人李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晋0213民初3589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将登记在你名下位于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北侧凯德世家二期15号楼1单元2503号房产进行了拍卖,通过两次拍卖,拍卖流拍。申请人李林自愿以流拍价1069852.5元接收该房产抵顶欠款。因无法联系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1)晋0213执恢28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12室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