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林,廖晓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2329民初1187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廖晓玉: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林诉被告廖晓玉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329民初1187号民事判决。判决主要内容为:一、准予原告杨林与被告廖晓玉离婚。二、婚生次子杨议涵由原告杨林抚养监护,由被告廖晓玉从2022年2月1日起每月给付杨议涵抚养费300元至杨议涵年满18周岁时止(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支付)。三、被告廖晓玉对婚生次子杨议涵有探望权。四、驳回原告杨林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杨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