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叶红,洪阳飞,何浩,杨昆,李小玲,易伍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昭阳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东支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云0822民初816号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告人
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内容
何浩、杨昆:本院受理的原告叶红与被告洪阳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昭阳支公司、何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中心支公司、杨昆、李小玲、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东支公司、易伍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1)云0822民初816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昭阳支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822民初816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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