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彬彬, 文山鼎学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2601民初7999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文山鼎学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彬彬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2021)云2601民初7999号,现已审理终结。由于你公司已经搬迁新址且住址不详,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正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云2601民初799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