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蒯忠超,赵代凤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代凤:本院受理原告蒯忠超诉与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案件应诉、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举证及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