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克云,娜培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娜培:本院受理原告朱克云诉被告娜培离婚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原告朱克云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婚生子女2个:女儿,朱家美,7岁;儿子,朱家存,6岁;两个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不出抚养费。3、夫妻共同财产:无。4、夫妻共同债务:无。本案由审判员田春萍独任审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限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28日15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