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毛伟国,曹发全,白克雄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桂1103民初799号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内容
曹发全、白克雄:本院受理原告毛伟国诉你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1103民初7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曹发全、白克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毛伟国劳务款11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2600元,公告费6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曹发全、白克雄共同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2-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