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富鹏,张传伦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304民初932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传伦:本院受理原告黄富鹏与被告张传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桂0304民初9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