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汝君,包玺,刘丰,李川华,杨林, 内蒙古鼎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欧欧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甘肃省第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欧欧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刘丰:本院受理上诉人甘肃省第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曹汝君、四川欧欧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内蒙古鼎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包玺、刘丰、李川华、杨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0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