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马亮,李艳红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辽0181民初7110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人民法院
内容
马亮:本院受理李艳红与你“(2021)辽0181民初7110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