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月红,徐军,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辽0202民初810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朱月红、徐军: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被告朱月红、徐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本院通过直接送达以及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通过公告方式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起诉要点:1.被告朱月红偿还原告贷款本金215 416.63元及截止到2021年10月20日的利息24 420.43元、罚息55 330.03元和复利16 542.40元,并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利息、罚息、复利,直至付清本息之日止;2.被告徐军对上述债务连带清偿)、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2)辽0202民初8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审理。并定于2022年4月7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