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燕,乔丹,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02民初1005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燕:本院受理原告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被告王燕、乔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由于本院通过直接送达以及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向你送达(2021)辽0202民初100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被告王燕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7万元、利息1669.62元及截至2021年7月27日的复利322.83元、罚息52206.53元,并继续支付罚息、复利;2.原告对被告王燕所有的位于大连市金州新区拥政街道胜利路859号3单元7层3号房屋享有抵押权,对上述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