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燕,乔丹,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辽0202民初10056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王燕:本院受理原告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被告王燕、乔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由于本院通过直接送达以及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向你送达(2021)辽0202民初100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被告王燕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7万元、利息1669.62元及截至2021年7月27日的复利322.83元、罚息52206.53元,并继续支付罚息、复利;2.原告对被告王燕所有的位于大连市金州新区拥政街道胜利路859号3单元7层3号房屋享有抵押权,对上述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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