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沈阳邦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辽宁鸿途聚友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阳邦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原告辽宁鸿途聚友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限你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如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