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刚, 沈阳蓝天装饰板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14民初1204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刚:本院受理原告沈阳蓝天装饰板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114民初12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第19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