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洪亮,刘洪伟, 沈阳市大东区佩青装饰装修设计工作室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辽0105民初5780号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内容
刘洪伟、沈阳市大东区佩青装饰装修设计工作室:本院受理原告李洪亮与被告刘洪伟、沈阳市大东区佩青装饰装修设计工作室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05民初5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320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