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诗晴,耿振,曹磊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辽0113民初4022号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内容
耿振、曹磊:本院受理王诗晴诉你二人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113民初40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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