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红艳, 南昌律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西乡塘分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桂0107民初11737号
案由
同业拆借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杨红艳:我院受理的原告南昌律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西乡塘分公司与被告杨红艳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107民初117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杨红艳偿还原告南昌律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西乡塘分公司代偿款23613.31元;二、被告杨红艳向原告南昌律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西乡塘分公司支付利息(计算方法:以23613.31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0年10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22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杨红艳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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