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永健,周进枢, 厦门百安家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闽0213民初207号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内容
周进枢、厦门百安家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永健与被告周进枢、厦门百安家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王永健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违约金17400元;2.被告赔偿损失150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闽0213民初20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