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强,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厦门昱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8)闽0206执576号,(2021)闽0206执异178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强:本院在审查申请人厦门昱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被执行人刘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裁定变更申请人厦门昱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2018)闽0206执576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206执异178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