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汤世方,胡帅,第三人-谢峰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峰:本院受理原告汤世方与被告胡帅、第三人谢峰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司法鉴定意见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30(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