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云鹏,刘本章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426民初239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云鹏:本院受理刘本章与李云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6民初23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