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汤红兵,孙建国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2)皖1103民初6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建国:本院受理原告汤红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103民初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为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汤红兵借款本金32800元,给付逾期利息2250元,合计人民币3505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