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艾明,徐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1222民初12752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法院
内容
徐强:本院受理原告艾明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22民初127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徐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艾明借款本金1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徐强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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