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艾明,徐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222民初1275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强:本院受理原告艾明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22民初127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徐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艾明借款本金1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徐强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