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段保刚,段保全,徐刚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221民初1007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梧樟村王寨83号徐刚:原告段保刚与被告徐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21民初100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徐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段保刚借款50000元;二、驳回诉原告段保全的其他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94元,由原告段保刚负担544元,被告徐刚负担105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临泉县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