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第三人-,张浩,张涛,姚学亮,张漩,张潮,乔玉芳, 临汾市兴国实验学校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2021)晋10民再45号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公告人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姚学亮、张漩、张涛、张潮:本院审理的乔玉芳与姚学亮、张漩、第三人临汾市兴国实验学校、张浩、张涛,张潮股权转让、土地确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晋10民再4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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