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程龙涛,王卫三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程龙涛:本院受理王卫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阚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