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玉财,汪洁,田崇,张明明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田玉财:本院受理汪洁与田崇、张明明、田玉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