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丽平,兰润万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晋0921民初58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兰润万:本院受理原告张丽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22)晋0921民初58号民事裁定书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