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任宇安,任宇民,马心宝,黄道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心宝、黄道军:原告任宇安、任宇民诉你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2年4月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