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晓红,高忠杰,吕艳芹,孟国祥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辽1002民初2776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内容
高忠杰:本院受理原告李晓红诉你及被告吕艳芹、孟国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1002民初2776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高忠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晓红欠款本金50000.00元及利息(2018年5月30日前的利息9000.00元,2018年5月31日起至被告高忠杰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利息,按本金50000.00元、月息1分计算);二、被告吕艳芹、孟国祥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吕艳芹、孟国祥实际偿还后有权向被告高忠杰追偿。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