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姜丽华,魏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凌源支行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辽1382民初3516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人民法院
内容
姜丽华、魏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凌源支行诉被告姜丽华、魏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1382民初3516号民事判决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廉政监督卡,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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